[摘要] 记者昨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,按照国家要求,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全省 县(市、区)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,并颁发新证、停发旧证。
记者昨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,按照国家要求,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全省 县(市、区)将在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,并颁发新证、停发旧证。
按照国家“不变不换”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,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规定,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,权利不变动,证书不更换,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登记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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